为进一步拓宽学院与师生互动的途径,经研究决定开启外国语学院“书记、院长信箱”,现将使用说明介绍如下:
一、受理范围
1.涉及学校和学院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2.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。
3.有关部门不受理或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。
4.反映有关人员的问题。
5.其他需要学院研究解决的问题。
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,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,冒充他人发恶意信息的、已通过其他途径反映正在处理的问题和其他不适宜书记、院长信箱处理的问题等内容不予受理。
二、写信须知
1.倡导真实文明来信。来信人应客观、真实反映问题,尽可能提供详尽情况,明确个人诉求;做到言语文明,不得捏造事实,辱骂、诬陷他人,侵犯他人隐私;不得损害其他师生员工和组织的合法权益。非真实、不文明来信不予处理。
2.恶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,造成严重后果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三、邮箱地址
外国语学院书记信箱:wyxysj2022@126.com
外国语学院院长信箱:wyxyyz2022@126.com
外国语学院
2022年5月25日